眾所周知,企業成立需要注冊,企業不經營需要注銷。公司法人資格只有在企業注銷后才消失,否則承擔該公司的責任,仍然需要按時報稅年檢。如長期不年檢則會被吊銷營業執照,企業法人也會因此承擔相關個人征信、貸款等風險。但是按照原有法定程序注銷公司不僅程序復雜,而且時間長達一年半載,有些稅務情況復雜的注銷時間更長,注銷難成為企業一大難題。
2018年9月18日,喜訊傳來,稅務部門堅持問題導向,全力破解企業“注銷難”梗阻。印發《關于進一步優化辦理企業稅務注銷程序的通知》,下大力氣優化企業稅務注銷程序,實行清稅證明免辦服務、優化稅務注銷即辦服務、簡化辦理流程和減少報送資料,切實方便納稅人辦稅。
具體如下:
前期,為便利企業依法有序退出,稅務部門、市場監管部門聯合開展企業簡易注銷改革,對于未開業、無債權債務的有限責任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實行簡易注銷程序。
為進一步便利守信納稅人以及規模小、辦稅能力弱的納稅人快捷辦結注銷手續,此次《通知》規定,對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簡易注銷的納稅人,如果其未辦理過涉稅事宜或者辦理過涉稅事宜但未領用發票、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則可免予到稅務機關辦理清稅證明,減少納稅人“多頭跑”。
該《通知》另一大亮點是推出了“承諾制”容缺辦理機制。即對未處于稅務檢查狀態、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已繳銷增值稅專用發票及稅控專用設備的納稅人,在辦理稅務注銷時,若資料不齊,可在其作出限時補齊的承諾后,稅務機關即時出具清稅文書。
可享受容缺辦理的納稅人主要包括納稅信用級別為A級和B級的納稅人、控股母公司納稅信用級別為A級的M級納稅人、未達到增值稅納稅起征點的納稅人等五大類。《通知》同時提醒廣大納稅人應按承諾的時限補齊資料并辦結相關事項。
“對稅務注銷事項辦理進行優化,既要提高涉稅事項辦理效率,便利市場主體有序退出,又要規范稅收征管,保障國家稅收安全。”據稅務總局征管和科技發展司相關負責人介紹,下一步,稅務部門將持續優化企業稅務注銷程序,并通過稅務網站、納稅人學堂、辦稅服務廳等多渠道、多角度開展宣傳輔導,讓更多的納稅人了解稅務注銷的辦理流程,讓守法合規經營企業更好享受改革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