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解散是公司解散的兩種方式之一,什么是強制解散呢?強制解散的原因有哪些?強制解散的流程呢?下面廣州公司注銷就來和大家講一講吧。
一、什么是強制解散
公司的解散有強制解散和自愿解散兩種形式。強制解散是指公司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被行政機關或法院撤銷或裁定解散。這是公司基于法律或主管機關命令而被迫進行的解散。
公司解散后,在清算完結前,法人資格仍視為存續,但其權利能力受到嚴格的限制,僅限于在清算范圍內活動,不得再進行新的營業行為;公司的代表機關和代表人的權限自公司清算組成立之日起終止,由清算人代表公司進行清算行為。
二、強制解散的原因
1、破產
公司宣告破產時,公司即應解散。
2、政府主管機關命令解散
公司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政府主管機關可以命令其解散:當公司設立人以不合法目的設立公司時;當公司執行業務的董事不顧政府主管機關的書面警告,繼續或反復實施違反法令或章程的行為時;當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而長期不開始營業,或營業后又長期停止營業時。如果政府主管機關命令解散,公司即應解散。
3、法院裁定解散
公司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法院可以根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東的請求,經審理后裁定解散:當公司業務遇到顯著困難,使公司已經遭到重大損失或有遭到重大損失的危險時;當由于董事不當管理或處分公司財產、危及公司存續時。如果法院裁定解散,公司即應解散。
三、強制解散的流程
1、董事會通知股東
公司解散開始后,除因破產事由者外,董事會應立即公告通知股東并專函通知記名股股東。因破產事由而解散者,由法院公告破產事項。
2、董事、監事申請解散登記
除因破產事由者外,與自愿解散相同。因破產事由而解散者,由法院依職權進行破產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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