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等地試點企業簡易注銷,即為方便企業注銷,2014年7月,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于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要求對個體工商戶、未開業企業以及無債權債務企業試行簡易注銷程序。目前一些地方已經開始進行試點。
深圳符合條件的企業
在深圳,登記設立的未開業及無債權債務關系的有限責任公司、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等(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外資企業除外),原則上可在深圳市市場監管委網站上辦理簡易注銷登記,企業無須在報紙上公告和辦理清算人員備案,也獲免提交清算報告。企業申請簡易注銷應恪守誠實守信原則,商事登記機關對企業的承諾不作實質性審查。
上海浦東新區符合條件的企業
上海浦東新區允許設立不滿三年、未開業或無債權債務且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有限公司、合伙企業,在申請注銷時無須進行清算組備案、清算及登報公告,只要交申請書、委托書和營業執照三份材料,并依托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即可。
浙江寧波符合條件的企業
浙江寧波將運營情況清晰的企業(包括個人獨資企業、普通合伙企業或有限公司)的注銷辦理環節由原來8個減少到2—3個,提交材料由9項減少為5項。運營情況清晰的判定標準是未開業或無債權債務且未進入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企業異常名錄及黑名單。
湖北宜昌符合條件的企業
湖北宜昌規定,凡未開業企業或無債權債務的企業,包括當地各級登記機關登記注冊的公司制企業、非公司企業法人、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以及其他企業類市場主體,均可迅速申請企業注銷;登記機關對申辦者按簡化流程實行一審一核工作制,3個工作日內辦結,核發準予注銷登記通知書;能夠當場辦結的當場辦結。企業可以不辦理清算組備案登記、不發清算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