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別慧眼:公司注銷、吊銷、撤銷如何區分?
公司成立后,有可能經歷注銷、吊銷或者撤銷的情況。那這三種情況有什么區別?事關企業經營可不能馬虎,所以跟著廣州正穗小編一起來了解公司注銷、吊銷、撤銷的關系吧。
什么是吊銷?
指企業違反了工商行政管理法規,被工商行政主管部門采取強制手段剝奪其經營資格的一種行政處罰。是不以企業申請為前提,而是登記機關直接依職權、主動而為。吊銷后公司的經營資格喪失,也意味著公司退出市場。這也是行政機關對企業實施的最嚴厲的行政處罰。
什么是注銷?
指一個公司宣告破產,被其它公司收購、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不續、或公司內部解散等情形時,公司需要到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終止公司法人資格的過程。注銷是企業合法退出市場的唯一方式。比如,經過注銷登記的公司,法人資格就此終結,員工全部遣散,債權債務關系全面清理完畢,公司至此消失了。
什么是撤銷?
指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根據利害關系人的請求或者依據職權,作出的撤銷行政行為。通俗一點就是對已經完成登記行為的否定,或者說是一種糾錯行為,錯誤的登記喪失法律效力。它的前提是自始不符合登記條件,但通過非法情形取得了公司登記,比如登記人員濫用職權、違反法定程序,或者申請人提交虛假材料、隱瞞重要事實等等,因此登記機關通過撤銷來糾正這個登記錯誤。
常見的三種撤銷情況
1、公司設立登記自始無效
2、公司恢復到該次變更登記之前的登記狀態
3、公司恢復到注銷之前的登記狀態
企業被吊銷有什么后果?
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出現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情形時,在法定限制期內(3年),應限制期在已任職的企業法人中繼續擔任法定代表人,冰仙子起任其他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次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
被吊銷后,是不是不用管了?
吊銷是終止經營資格的行政處罰,但企業主體資格仍然存在,而且是“負罪”存在。因此,被吊銷后任其不管的行為,就相當于受傷后不治療,只能越拖越重,導致多項無法估量的損失,包括股東、管理人員帶來諸如3年內不得擔任其它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經理;企業名稱3年內不得使用;個人信用污點等多項無法估量的損失。
被吊銷企業還能繼續經營嗎?
當然不行,公司一旦被吊銷執照,就喪失了經營資格。從事任何經營行為均屬違法,除清算外,不能從事其他活動。企業因故被吊銷執照后繼續經營,錯上加錯,將受到更嚴厲的處罰。
企業被吊銷后應如何處理?
公司一旦被吊銷營業執照,就意味著永遠告別市場,不能進入市場的公司即便還“活著”,也失去了存在的價值。因此《公司法》將“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列為公司的法定解散事由之一,被吊銷執照的公司接下來面臨的就是解散、清算以及注銷。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應當解散,并在吊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并開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清算。經過最后注銷登記,被吊銷執照的公司才算是以合法的方式退出市場。
公司被撤銷設立登記后應如何處理?
撤銷設立登記的后果是公司設立登記自始無效,也就意味著該公司喪失了因設立登記而取得的法律主體資格和營業資格,按《公司法》規定,這也是一種公司解散的法定情形,接下來所要面臨的,和被吊銷執照的公司一樣,先清算后注銷。
注銷、撤銷、吊銷的區別?
撤銷是“先天不足”,即登記過程中出現了違法情形,造成登記本身就是錯誤的;
吊銷是“后天病變”,即登記本身是沒有瑕疵的,違法情形出現在公司后面的經營過程中。
注銷是依法作出行政申請,它是主動行為,符合法定注銷條件的企業,并經過清算程序,由登記機關準予,然后取消主體資格。